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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轻恶性肿瘤患者医药费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8 点击数字体:

京医保发[2012]41号 发布时间:2012年6月25日

为进一步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经研究,现将目录内部分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补充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具体调整内容附后(见附件),请严格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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